建立“六一”儿童节“育儿假”制度 健全普惠型社会育儿服务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 2024-11-10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广汉市政协

广汉市政协委员 文香洪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普惠型育儿服务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建议国家在“六一”儿童节,建立“育儿假”制度:即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中,凡育有0-14岁子女的干部职工,在“六一”儿童节可享受“育儿假”1天。此举,既可有效解决许多正就读于幼儿园、小学阶段的孩子,在每逢非双休日“六一”儿童节校(园)放假的当天,因其父母须正常上班,无法亲自陪护照顾,节日的幸福感、快乐感、获得感不强这一长期性、普遍性的现实问题,又能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广大儿童成长的关心关爱,更能激励和调动年轻人的生育积极性,促进全国人口数质量的快速增长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