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岭记

发布时间: 2024-03-08 点击数量: 作者:【清】全祖望 来源:《古文鉴赏辞典》(下)。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版

顺治二年乙酉[1]四月,江都围急[2]。督相史忠烈公[3]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4]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5]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6]以先生呼之,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7]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8]。吴中孙公兆奎[9]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10]。经略洪承畴[11]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12]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13],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蜕[14],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15],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16]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特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岩、粤东屈大均[17]为作传铭哀辞。

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18]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19],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20]之馀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


注释:

[1]顺治二年乙酉:公元1645年。顺治:清世祖福临的年号(1644—1661)。 [2]江都围急:顺治二年四月,扬州被清军包围,孤立无援,形势危急。江都,今江苏扬州市。 [3]督相史忠烈公:即史可法,字宪之,号道邻,祥符(今河南开封市)人。崇祯进士。清兵入关后,福王朱由崧于南京即帝位。任史可法为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坚守扬州,城破被执,从容就义。因他以大学士身分督师扬州,而明代大学士的职位相当于宰相,故称督相。“忠烈”是他死后的谥号。 [4]史德威:史可法部下副将军,即副总兵官,平阳(今山西临汾)人。 [5]马副使鸣{騄}:马鸣{騄},褒城(今陕西勉县东北)人,为督理扬州军务的副帅。任太守民育:任民育,字时泽,济宁(今属山东)人,任扬州知府,城破后被杀,全家投井而死。太守,汉代官名,明代借指知府。刘都督肇基:刘肇基,字鼎维,辽东(今属辽宁)人,史可法部下都督。城破后率部巷战,壮烈牺牲。 [6]和硕豫亲王:名多铎,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封为豫亲王。是清军攻打江南的主帅,称定国大将军。和硕,满语,部落或旗的意思。清代亲王、公主都冠以“和硕”二字。 [7]英、霍山师:明末在英山、霍山一带起义抗清的义军。英,英山,今属湖北;霍,霍山,今属安徽。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义士冯弘图、侯应龙、张图容、杨国士起兵于霍山。弘图倡言史可法实未死,众信之,集兵数千,攻英山、霍山、六安,皆下之。寻为吴兆胜所破。” [8]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如同当年陈涉起义时假借项燕的名义。《史记·陈涉世家》:“陈胜(即陈涉)曰:‘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逃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倡),宜多应者。’” [9]吴中孙公兆奎:孙兆奎,字君昌,江苏吴江县人。吴昜自太湖起兵抗清,兆奎率千余人应之,号称“孙吴军”。为北军吴兆胜所袭,兵败被擒,解至江宁而死。吴中,今江苏省吴县,古代也称吴中,清代与吴江县同属苏州府管辖。 [10]白下:江宁(南京)旧有白下城,在今南京市西北,后人以白下作为南京的别称。 [11]经略洪承畴:洪承畴,字亨九,南安(今属福建)人。明末曾任蓟辽总督,与清军在松山作战时兵败投降,后被任命为七省经略,驻江宁。经略,明清两代官名,职位在总督之上。 [12]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松山失利时,一度传说洪承畴已经遇难,崇祯皇帝朱由检还为此设坛哭祭他。松山,在今辽宁锦州市南。 [13]颜太师以兵解:颜太师,指唐代颜真卿,德宗时曾任太子太师。后被叛将李希烈所害,传说十余年后他的仆人又在洛阳同德寺看到他,衣长白衫,张盖,在佛殿上坐,因此当时人都传说他成了仙。见《太平广记》卷三二引《仙传拾遗》。兵解,学仙的人称死于兵刃为“兵解”,意思是借此脱离了躯壳而成仙。 [14]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蜕:文少保,指文天祥。他官至右丞相,加少保、信国公。南宋末年,他坚持抗元,兵败被俘,拒不投降,被杀。大光明法,道家的一种出世法。传说数日后,其妻收尸,颜面如生。清彭尺木与袁枚书:“昔文信公在燕狱时,遇楚黄道人,受出世法,始得脱然于生死之际,故其诗云:‘谁知真患难,忽悟大光明。’”蝉蜕,蝉脱去外壳,比喻人脱离肉身而成道。 [15]圣贤家法:即圣人贤人立身的根本准则。 [16]丹徒:今江苏省镇江市。钱烈女:名淑贤,清军攻破扬州时殉城。 [17]江右王猷定:江右,指江西省。王猷定,字于一,号轸石,南昌市人,曾在史可法幕中,明灭亡后,隐居不出。著有《四照堂集》。关中黄遵岩:关中,指陕西省。黄遵岩,清初诗人,生平未详。粤东屈大均:粤东,指广东省。屈大均,字翁山,广东番禺(今广州市)人。曾参加抗清队伍,明亡后一度落发为僧。著有《道援堂集》、《广东新语》等。 [18]翰林可程:史可法的弟弟史可程,崇祯时进士,擢庶吉士,农民军入京时,曾投降农民军,后又降清。庶吉士属翰林院,也称为翰林。 [19]当易姓之间:指农民起义军入京,明王朝灭亡的时候。易姓,封建时代对改朝换代的说法。 [20]兄公:弟媳对夫兄的称呼。此指史可法。


赏析:

在古老的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上,曾经历过无数次反抗民族侵略和压迫的斗争,而涌现出许许多多为国家兴亡和民族生存献身的英雄。史可法便是其中可歌可泣的一位。

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兵大举入关。当时任朝廷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的史可法,奉命督师扬州。次年四月,清和硕豫亲王多铎亲自率兵攻打扬州城,史可法于城陷后被俘,宁死不屈,为国捐躯,死后其衣冠葬在梅花岭上。明亡百年以后,全祖望登上梅花岭,怀着崇敬的心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记叙了史可法以身殉国的悲壮事迹,歌颂了他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的忠烈行为和崇高的民族气节,用文字为这位大义凛然的民族英雄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鲜明生动地再现史可法的英雄形象,是本文最突出的成就和最主要的特色,它像一根红线贯串文章的始终。

对人物作正面描绘,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作者集中刻画了史可法的三件事:一是“江都围急”,写他在敌人兵临城下败势已无可挽回的危急关头,斩钉截铁地宣称:“吾誓与城为殉”。并着手安排部将为他“临期成此大节”,以免落入敌人之手,表现出义无反顾、从容赴死的勇气和决心。二是“城陷临难”,写他于城陷后即刻“拔刀自裁”,以惨烈果决的壮举实践与扬州城共存亡的慷慨誓言。三是“壮烈殉国”,写他因诸将拦阻自杀未遂,不幸落入敌手,面对强敌,他毫无惧色,正气凛然,“大骂而死”,显示出忠贞刚毅、临难不苟的崇高精神品格。这三件事,不仅在时间上紧密衔接,环环相扣,而且始终围绕着生与死、敌与我的尖锐矛盾展开,人物正是在生死的严峻考验面前、在敌我的激烈冲突之中,显出了他的英雄本色,焕发出辉耀千古的夺目光彩。

在事件中刻画人物言行,是本文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尽管作者着墨不多,却画龙点睛地突出了人物特征,并使之有血有肉,鲜明丰满。其中,不论是写史可法“围急”时的“吾誓与城为殉”的铿锵誓言,还是写他在副将史德威慨然应允为其临期成大节时“喜曰”的神情,或是写他城陷后先“拔刀自裁”,继“瞠目”自呼,终“大骂而死”的壮举,无不使人物音容笑貌栩栩如生,宛如浮雕般凸现在读者面前。史可法殉难后,因尸骨不可得,只得以其衣冠代葬。文章写墓葬一节时,特别追叙了他生前“我死,当葬梅花岭上”的遗言。这显然是作者有意点染的一笔,意在用“梅花如雪,芳香不染”象征烈士冰清玉洁的节操和品格。

除正面描写外,本文刻画人物形象时还采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作者记叙了史可法死后的两件事:一是从有人亲见他“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城投江而死的传闻引出“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的传说;二是声势浩大的抗清义军英、霍山师“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两事皆意味深长。因为传说虽不足凭信,却生动表现了人民群众对这位以身殉国的英雄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怀念;义军以他的名字相号召,则表明他虽死而犹生,他的精神和事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第二件事中,作者特别拈出义军将领孙兆奎被俘后与降臣洪承畴的一段对话来写,尤耐人寻味。当洪承畴探问史可法死讯的虚实时,孙兆奎即刻反问他“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使洪承畴大为狼狈,恼羞成怒,“急呼麾下驱出斩之”。此事发生在孙、洪之间,看似与史可法无关,其实并非闲笔,作者正是通过这一正一反两个典型,从不同的角度,有力衬托了史可法的英雄形象。孙兆奎临难不苟、威武不屈的精神,恰与史可法一脉相承,是对他的形象的补充;而民族败类洪承畴贪生怕死、卖国求荣的卑劣行径,则反衬了史可法的光辉业绩有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

融记叙、议论、抒情于一体,是本文感人至深的重要原因。作者记叙史可法壮烈殉国的经过及其影响,笔墨精练生动。随后,怀着赞叹与惋惜的心情由史氏未曾遇难的传说自然转入议论。他称“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蜕,亦未尝死”为“神仙诡诞之说”,指出那些为保全民族气节而献身的“忠义者”,“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是不必定要他们成仙或者不死的;从而驳斥了那些荒诞不经、“为蛇画足”的说法,高度赞扬了史可法等民族英雄的浩然正气和永垂不朽的精神。这是本文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立身处世的见解。作者在记叙丹徒钱烈女于扬州沦陷时“凡五死而得绝”,史可法弟妇李氏夫人为反抗清军暴行“自裁而死”的惨烈行为之后,也以十分精辟的议论,表彰了她们所代表的广大爱国人民的崇高民族气节,有力地揭示了所叙事件的本质和深刻意义。

作者不仅于质朴的叙事、精当的议论中情见乎辞,饱含对史可法的缅怀和崇敬,在叙事和议论当中也间或夹以抒情。如在论浩然之气常留天地之后说:“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这一段文字情真意挚,凄切哀惋,表达了对先烈的无限追怀,也寄托着作者深沉的爱国感情和对明亡的极大悲愤。

本文在写作技巧上还有不少值得称道之处。首先是叙事繁简得宜。文章记叙的中心是史可法,材料的详略取舍完全围绕这一中心进行。譬如清军的入侵是史可法殉难的直接原因,对此不能不提,但作者只以“江都围急”“城陷”“大兵如林而至”和明朝诸将“皆死”等寥寥数语,便交代出形势的危急、双方交战的结果以及迫使史可法“拔刀自裁”和“被执”的原由,可谓叙事简约,惜墨如金。其次是描写生动形象。除人物形象描写外,本文的场面描写也令人难忘。如:“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这情景慷慨悲壮,英勇惨烈,足以惊天地而泣鬼神!这可歌可泣的一幕将永载史册,流传后世,千载之下读之,仍可使人惊心动魄,历历如见。再次是安排照应颇见匠心。文中有三处写到梅花岭或梅花:一处是追叙史可法的遗言,一处是写作者登岭,另一处是抒发“梅花如雪,芳香不染”的议论。这三处有虚有实,虚实相应,一可点题,二可烘托主题,三可使文章意深旨远,耐人寻味。

强烈深沉的爱国感情,独特精湛的艺术技巧,使本文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审美价值,它得以成为古代散文中的名篇并传诵不衰的原因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