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安全生产类职业资格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8-08-30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类的准入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属应急管理部)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属公安部,由消防局负责);水平评价类有安全评价师(属应急管理部),共三项安全类职业资格。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转制后,人员和职能统一并入应急管理部。如此,一方面,将导致应急管理部具有两类安全准入职业资格。另一方面,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本身就可以从事安全评价类工作;在未设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前,注册安全工程师也涵盖了部分注册消防工程师职能,安全生产类职业资格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现象。

为此,建议:

一、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三项职业资格进行整合,设立为注册应急管理师,参照建造师等实施分类注册管理。

二、精心修订注册应急管理师教材,内容应涵盖上述三项职业资格,并规范整合安全职业资格考试。

三、着力提升注册应急管理师“话语权”和“含金量”,加强注册管理,严格执行聘用程序,严打各种挂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