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东电”非彼“东电”

发布时间: 2024-04-26 点击数量: 作者:赵洪兵 来源:德阳市政协研究室

 四川省德阳市政协委员、民盟德阳市区支部副主委、市经信局技创科副科长赵洪兵反映,近日,日本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极其不负责任地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污染废水,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该事件的始作俑者东京电力公司更是劣迹昭著,深陷诚信危机。但近期国内媒体在报道日本排放核污染废水事件时,往往以“东电”为简称代指东京电力公司,恰好与位于四川德阳著名能源装备龙头企业——东方电气集团及其核心子公司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亦简称“东电”)重名,但此“东电”非彼“东电”。媒体以此简称报道核污染废水的肇事者很容易让人产生概念混淆,特别是被冠以“东电”为名的消息和新闻被海外媒体转载报道时,易被误解为是我国电气制造企业“东电”公司,而成为核污染废水排放事件的“背锅侠”,进而对国家和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业务遍及国内外,其核心产品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30%,很多“拳头”设备出口到美国、印度、越南、巴基斯坦、巴西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自主研制的白鹤滩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引领世界水电技术进入“无人区”、“华龙一号”“国和一号”核能发电机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业内口碑和企业形象,“东电”和“东电造”已成为中国能源装备在海内外的一张靓丽名片。

 建议规范媒体宣传口径,明确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报道中对东京电力公司统一规范简称为“东京电力”,而不再以“东电”代指,避免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