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委员主体地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发布时间: 2012-08-23 点击数量: 作者:研究室 来源:

尊重委员主体地位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政协德阳市委员会副主席  巫建平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这一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人民政协理论中的具体体现,它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对政协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政协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指导人民政协建设的重要指针,它清楚地表明了政协委员在人民政协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正确认识“委员主体地位”的深刻涵义

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人民政协的一切成就都离不开委员的智慧和创造。”委员主体地位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内涵,我们应该全面正确地把握这一含义,才能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

1.委员主体地位是由人民政协性质决定的。政协章程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一层含义就是“统一战线组织”。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力量的联合。政协委员就是统一战线社会力量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2. 委员主体地位是由委员在政协中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委员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整个政协事业这个客体而言的。在政协事业发展和政协自身建设的进程中,委员是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行为主体,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具体实践者。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和开展其他活动,都是通过委员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委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对整个政协事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3. 委员主体地位是由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决定的。政协章程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表述,反映了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机构、组织的本质特征,也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广泛性。人民政协实行“大团结、大联合”的方针,而政协委员是来自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和台湾同胞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具有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

二、尊重委员主体地位是有效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必然要求

政协委员的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键要看政协委员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切实尊重。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尊重委员主体地位是有效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必然要求。

1. 尊重委员主体地位是推进政协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力,归根到底体现在政协委员参与政协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可以说,委员的活力就是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细胞和行为主体,只有细胞健康,政协组织这个肌体才会健康;只有细胞有活力,政协组织这个肌体才会有活力,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实践证明,抓住了委员主体这个根本,做到委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政协工作就能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2.尊重委员主体地位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依据。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实行协商民主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人民政协通过政协委员这个肌体细胞,有组织地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愿和诉求,可以最大限度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保持社会的和谐安定。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的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3.尊重委员主体地位是保障委员权利的本质要求。政协委员权利是委员主体地位的集中体现。委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是委员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尊重委员主体地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必须把保障委员民主权利放在突出位置。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了委员享有的各项权利,涉及民主选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方面,这为委员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委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保障委员民主权利的各项措施,激发委员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政协活动中来。

三、完善机制,搭建平台,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创造条件

发挥好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政协工作质量,促进政协工作的创新发展,值得各级政协组织深入探讨和认真思考。

1.加强制度建设,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委员学习制度。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学习型政协的要求,大力加强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学习规划,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努力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能力水平。二是建立委员履职激励机制。制定相应的制度,对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学习培训、调研视察等参政议政活动进行规范,为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必要制度保证。建立健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跟踪反馈机制,对政协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要积极负责地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反馈。三是建立委员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委员考核管理制度,对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断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调动委员履行职能的主观能动性。

2.丰富政协活动,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搭建履职平台。一是创新例会形式,提高协商质量。政协例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载体,是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场所和途径。除高质量开好例会外,还可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通报会、委员小组会、界别小组会议等,不断创新办会方式,丰富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二是丰富调研、视察活动方式和内容。政协调研和视察,是委员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政协组织调研和视察时,应最大限度地拓宽委员的参与面,主动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加其中,努力形成政协调研合力。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有影响、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加强政协组织与委员的联系,不断加深感情。坚持政协领导和专门委员会联系委员制度,政协领导和专门委员会应经常走访委员所在单位,了解委员工作情况,解决委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参加政协活动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向委员所在单位介绍委员履职情况,争取更大支持。开展好“委员接待日”活动,与委员促膝谈心,既可以了解委员思想动态,又可以获取人民群众对党政部门和政协组织的意见建议。

3.提高服务水平,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强化政协机关的服务功能,努力营造和谐、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方位地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创造条件。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确立政协委员主体地位的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在与政协委员交往时应做到谦虚学习,谨慎而为,要时时处处为委员着想,为委员服务。通过为委员的服务,使政协委员真正体会到“政协之家”的温暖。二是加强政协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创新委员履职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把握重点,做好经常,加大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政协重大活动和政协工作成果的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做好“委员风采”报道的组织工作,注重宣传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真实展现和反映政协委员在建功立业、奉献社会方面的时代风采,鼓励广大政协委员立足岗位,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