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德阳市“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23年4月7日政协第九届德阳市委员会第28次秘书长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德阳市政协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工作,加强“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委员履职、标准规范管理而建设的信息收集、传递、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人机交互系统。
第三条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遵循“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管理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使用信息系统时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上传涉密文件、舆情信息、敏感信息等,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工作原则,确保平台安全运转。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五条 德阳市“智慧政协”信息系统通过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三种方式,构建市政协网上宣传、服务、工作渠道。
第六条 德阳政协网作为宣传政协知识、传播政协信息、交流政协工作经验、服务政协委员的学习平台和交互平台,共设置16个栏目,分别是:政协概况、要闻、重要会议、提案工作、社情民意、专委会工作、有事来协商、委员之窗、建言献策、党派团体、文史资料、机关党建、政务公开、区市县政协、学习园地、书画院;搭建四个应用系统入口,分别是:提案网络交办系统、委员在线履职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系统、有事来协商系统。
第七条 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政协信息资讯、增加政协影响力的手机端窗口,设置的栏目有政协要闻、专项活动、委员故事等,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相关栏目入口。
第八条 移动客户端作为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发挥委员履职能力的移动端应用,搭建了书香政协系统、机关公文流转系统、视频会议服务系统,以及提案交办、委员履职、社情民意信息、德阳政协网的入口。
第三章 管理使用
第九条 机关各委(室)、工作科、信息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德阳政协网和各应用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信息发布前的初审把关。微信公众号和德阳政协网相关重要信息对外发布须按机关有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机关公文流转系统”“视频会议服务系统”的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 研究室负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应用系统的管理使用,微信公众号运维和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 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网络交办”应用系统的管理使用。
第十三条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负责“书香政协”应用系统的管理使用。
第十四条 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负责“委员在线履职”“有事来协商”应用系统的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 信息中心负责:
(一)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的信息发布;
(二)审核开发单位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各阶段形成的文档,协调相关委(室)进行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工作,负责系统测试、验收及上线运行工作;
(三)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四)协调解决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信息系统用户咨询、故障处理;
(六)负责“智慧政协”系统安全工作。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十六条 开发单位向信息中心提交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上线运行。
第十七条 开发单位应做好系统资料存档工作。资料主要包括系统安装部署说明、系统维护手册、系统使用手册、系统测试报告及安全检测报告、系统安装文件等。
第十八条 开发单位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十九条 开发单位负责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工作。备份频率依据业务需求确定。
第二十条 开发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制定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故障,迅速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确保信息系统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信息中心是“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各委(室)、工作科是使用“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二十二条 各委(室)、工作科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由信息中心评估后提出解决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如遇系统流程的变更、功能的添加修改等问题,由各委(室)、工作科向信息中心提出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市政协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附件:
1.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规则
2.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1
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规则
为了确保“智慧政协”系统各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根据《德阳市“智慧政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特制定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规则。
一、德阳政协网更新范围
本规则所称的德阳政协网信息,是指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委(室)、工作科履行职能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依照本规则应当公开发布的文件、数据、图表等档案、资料。包括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两大类。
(一)静态信息。包括德阳概况、政协简介、机构设置、政协领导等单位情况,规章制度等规范制度信息及相关政策。
(二)动态信息。包括要闻、重要会议、提案工作、社情民意、专委会工作、有事来协商、委员之窗、建言献策、党派团体、文史资料、机关党建、区(市、县)政协、学习园地、书画院等方面内容。
二、微信公众号更新范围
本规则所称的微信公众号信息,是指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委(室)、工作科履行职能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依照本规则应当公开发布的文件、数据、图表等档案、资料。包括政协要闻、专项活动、委员故事等方面内容。
三、发布审批规则
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由各委(室)、工作科负责,根据本各委(室)工作情况,拟定信息初稿,并在德阳市“智慧政协”APP“信息发布”栏目上进行填报提交。
(一)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的,由本委(室)领导审核后,由秘书长审核;
(二)涉及中央和省、市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的,由本委(室)领导审核后,由秘书长审核;
(三)涉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的工作信息,由本委(室)领导审核后,由秘书长审核;
(四)其余情况由本委(室)领导审核。
四、网站信息报送监督
(一)各责任单位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上报工作。
(二)网站信息报送遵循“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
附件2
德阳政协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
编号:
报送单位 | 拟稿人(签名) | ||
拟发布栏目 | 核稿人(签名) | ||
信息名称 及内容 | |||
部门审查 意见 |
年 月 日 | ||
领导审批 意见 |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处理结果 |
操作员(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1)填报操作均在德阳市“智慧政协”APP上进行,不需提供纸质打印稿件,电子稿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2)电子版稿件一律采用纯文本格式。信息标题为二号小标宋简体字,正文文字为宋体、五号字。文章结构为:标题+正文+报送单位+报送时间(注:报送单位名称应与本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报送时间格式为小写数字格式)。(3)本审批表连同信息稿件附件一并存档,存档工作由信息中心下载打印后永久保存。(4)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5)处理结果由操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