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德阳市委员会专题协商实施办法(试行)
政协德阳市委员会专题协商实施办法(试行)
(2023年2月16日政协第九届德阳市委员会第15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工作,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贡献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阳市委员会协商调研视察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发扬民主、广聚共识,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努力拓宽认识问题的维度、延展调查研究的深度、提高建言献策的效度,不断提升专题协商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德阳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专题协商在政协党组、政协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由主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由主席任组长,主席会议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题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题协商活动。每一个协商议题,由主席会议确定一名副主席牵头领导、一个专委会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委(室)、区(市、县)政协协同联动,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牵头专委会:负责围绕承担的政协常务委员会专题议政协商议题或专题协商议题,统筹确定子课题,成立课题组(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及启动会、座谈会、调查研究、协商会议等子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撰写主题发言报告;负责建议案、工作专报的撰写报送。
相关专委会:负责围绕协商议题,根据本专委会主要职责,组织发动本专委会委员报送子课题题目和承办人;督促指导承办委员深入开展调研、撰写发言材料。
区(市、县)政协:负责围绕协商议题,根据本地实际报送子课题题目,并组织住地市政协委员、本级政协委员开展调研、撰写发言材料;推荐典型案例。
办公室:负责专题协商各类会议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研究室:负责区(市、县)政协发言题目收集、发言材料审核、会议发言单位确定;负责会同牵头专委会报送协商建议案、总结编报工作专报。
四、协商准备
(一)会前3个月:牵头专委会组织各委(室)围绕本次协商议题收集、确定子课题及承办人员(单位),制定本次协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课题组,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二)会前2个月:牵头专委会组织课题组召开启动会、座谈会,开展主课题商前调研;向区(市、县)政协发函报送典型案例材料。其他专委会、各区(市、县)政协督促指导本专委会子课题承办委员开展调研、撰写发言材料。
(三)会前1个月:牵头专委会以市政协办公室名义,向市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发出报送材料的函;会同办公室制定协商会议方案。
(四)会前20天:子课题承办人员、区(市、县)政协报送发言材料。
(五)会前10天:牵头专委会形成主题报告;确定会议发言人员和区(市、县)政协,组织会议发言人员准备现场发言材料(含符合时长要求的发言稿、根据议题需要制作PPT)。
(六)会前1周:办公室汇总印制会议材料。
五、协商会议
(一)参会人员
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委会负责人;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旁听公民。
专题协商会议:主席会议成员,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委会负责人;邀请市政府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议程
1.牵头副主席代表课题组作主题发言;
2.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围绕协商议题通报相关情况;
专题协商会议:由议题相关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情况;
3.部分课题组成员(政协委员、专家)、区(市、县)政协作专题发言;
(1)常委、委员、专家发言;
(2)各区(市、县)政协发言。
4.相关部门回应有关情况;
5.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
6.市政协主席讲话。
会前,可根据需要邀请议题相关专家开展讲座。
六、成果报送
(一)会后一周,牵头专委会梳理协商意见,形成建议案,以政协德阳市委员会名义报市委。
(二)研究室会同牵头专委会,及时提炼协商中的特色亮点,形成专报报市委和省政协。
(三)各专委会将本专委会相关成果,转化为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按规定提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