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德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政协委员和区(市、县)政协领导人文关怀的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3-11-22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政协德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加强政协委员和区(市、县)政协领导

人文关怀的办法(试行)

2022623日中共政协德阳市委员会党组第8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政协组织的人文关怀,增强政协组织凝聚力,最大程度凝聚思想共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协委员和区(市、县)政协领导人文关怀工作在市政协党组的领导下,由市政协办公室、地联委牵头,各专委会和区(市、县)委员小组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人文关怀的对象

(一)现任全国、省、市政协委员;

(二)现任区(市、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

第四条  人文关怀的形式包括走访、慰问、发唁电、参加吊唁活动等。

第五条  人文关怀的范围

(一)本人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

(二)本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本人去世的;

(四)本人身体残疾的。

第六条  人文关怀的组织实施

(一)全国、省政协委员和区(市、县)政协领导出现患重大疾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去世的情形,以及本人身体残疾的,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或委托联系副秘书长开展人文关怀工作,市政协办公室、地联委具体负责。

(二)市政协委员出现患重大疾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去世的情形,以及本人身体残疾的,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或委托联系副秘书长、委员所在专委会及区(市、县)委员活动小组开展人文关怀工作,市政协各专委会、区(市、县)委员小组具体负责。

(三)人文关怀对象患重特大疾病且需长期治疗的,由市政协办公室、地联委及时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单位)积极稳妥处理。

第七条  慰问金标准

(一)患重大疾病住院慰问标准为1000/人;

(二)生活困难慰问标准为2000/人;

(三)去世慰问标准为2000/人。

第八条  市政协委员分组交叉的情形处理

跨专委会和区(市、县)委员小组的市政协委员人文关怀工作,由区(市、县)委员小组负责;跨两个专委会的委员人文关怀工作,由市政协秘书长统筹安排相关专委会负责。

第九条  市政协各专委会和区(市、县)委员小组要强化对政协委员的日常走访和服务工作。在政协委员发生患重大疾病住院、去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情形后,要及时向市政协地联委报告并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各区(市、县)政协领导发生患重大疾病住院、去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情形后,各区(市、县)政协办公室要及时向市政协地联委报告。

第十条  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落实人文关怀的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政协地联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