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6-24 点击数量: 作者:吴泳 来源:

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末梢和特殊区域用水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市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矗立,二次供水单位和设施迅速增加。据调查了解到,目前德阳市区二次供水单位逾100家,使用二次设施供水的居民家庭上万户。但是,由于二次供水缺乏规范的建设及有效的管理,二次供水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监管形势日趋严峻。究其原因,一是管理主体不明确,无证经营现象突出;二是卫生隐患突出,普遍达不到办证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我们建议,由政府主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部门责任分工,督促各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建立二次供水管理长效机制。

1.明确二次供水管理主体。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下属公用事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城市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负责二次供水单位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

2.建立二次供水管理机制。建议参照“重庆模式”,由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牵头成立专门二次供水管理机构或依托城市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成立二次供水管理服务公司,负责二次供水单位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更新等管理工作;由二次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完善二次供水统一管理机制,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彻底解决我市城区二次供水单位无卫生许可证和日常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