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保障性住房腾退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6-24 点击数量: 作者:中江县政协 来源:

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时间的推移,早期入住的低收入家庭,有一部分人已经不再是低收入家庭,也有了自己的房产,按相关规定就应腾退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再由政府重新分配给没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这既体现了社会公平、诚信原则,又能为政府减少更多的负债投资负担,但现实中根本没有人愿意腾退。

为此,我们建议:

1.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并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符合腾退条件的住户进行依法腾退。

2.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住房、人口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不能只在网络上进行公示,还应在城区人群集散地公示,提高保障性住房申请和腾退的透明度。

3.设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且有住房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举报属实且又是低收入无房的举报人,可优先安排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