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韩国火灾悲剧重演,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保障海外劳工权益
民进四川省委会员 王用全、尹华剑
摘要:10年来,我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开辟了世界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提升了沿线国家的发展能力和民生福祉,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拓展了新实践。与此同时,我国海外务工人员(下简称海外劳工)数量逐步增长。因社会制度、文化差异、劳务派遣公司规范性及务工人员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海外劳工们面临着劳动权益纠纷、财产安全保障、人身自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亟需构建以促进国际交流合作为主导,保障海外劳工权益的法律制度,搭建双边纠纷处置的沟通平台,切实维护海外劳工们的正当权益,使其工作无忧,家人放心。
民进四川省委农业农村委委员、广汉市政协委员王用全反映,近日,韩国京畿道华城市一电池厂发生的严重火灾事故暴露出了中国公民海外务工劳动权益保障缺失的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及全球化的纵深推进,我国海外劳工基数稳步增长。据商务部统计,2023年,我国企业共向境外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4.7万人,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54.1万人。海外劳工人身财产安全、劳动权益维护、人权保障等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我国劳动力出口主要存在三种形式,一是政府组织的协议劳务;二是企业组织的劳务派遣;三是个人的劳务行为。现阶段,我国海外劳工权益保障大多采用外交保护、领事保护等方式,但外交保护、领事保护又受人力、物力、保护范围限制以及所在国家主权限制等因素影响。譬如,2024年6月19日,中国驻中非大使馆开通了“务工人员权益保护通道”,该通道的解决途径为:“及时联系驻中非使馆寻求帮助。”目前,国内对海外劳工劳动报酬保障、劳务风险纠纷等问题在立法上仍存在缺位。譬如,《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不完善等,已不能满足更多形式的海外劳动权益纠纷的需要。
当前,国内就业形势严峻,保障海外劳工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国际间的合作共识,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同时也可为鼓励劳动力出口就业营造良好环境。现建议如下:
一、提升海外劳工地位
借鉴美国《全球劳工战略》,将海外劳工权利纳入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体系,在国际合作、商贸交往、区域协作、领事协定、劳工公约等合作事项中,优先强调保障我国海外劳工权益。
二、完善国内劳动立法
结合《劳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规定,出台专门的《海外劳工权益保障法》,构建契合我国实际的、符合国际公认的海外劳工保护概念和劳动标准体系。
三、整合部门监管职能
借鉴菲律宾等国经验,整合商务、人社、公安、外交、交通、住建、工商等部门的部分职能,成立专门的职能机构,统一管理海外劳务输出工作。譬如成立海外劳动和就业服务管理局,规范海外劳工就业登记、合同保障等手续,监管境内外相关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劳务输出行为,收集整理公布海外就业信息,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实施海外援助计划等。
四、强化权益保障措施
一是将海外劳工权益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开发以大数据处理为基础的海外就业信息系统、援助信息系统等;二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实施的联动性,探索建立劳动所在地的补救应急联席会议机制;三是引导社会组织成立海外劳工事务中心、海外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团队、海外劳工权益保障基金;四是对海外劳工回国医疗、家属就诊、住房购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出台扶持性的措施,免去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