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6-07-13 点击数量: 作者:广汉市政协 来源:

如今,城乡居民家庭备用药储量和品种日益增多,过期药品也随之增多,但过期药品流向仍是“老大难”问题,导致安全隐患剧增。过期药品若被随意丢弃,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药品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后,会沉淀下来污染周边生态环境;过期药若流入“黑市”,药贩子转卖给农村偏远地区的患者,将给患者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产生此类现象的具体原因一是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具体权责界定,缺乏对回收药品规定的操作细则,不少城乡居民不了解过期药品如何处理,一丢了之成了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二是运营成本未获得财政的相应支持,使过期药品的回收难以常态化;三是群众对于回收药品的意识淡薄,加上相关的激励机制欠缺,老百姓对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积极性也不高。为此,建议:

1.突出制度设计,尽快出台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使“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化。在立法的基础上,要严格监管医疗大处方,以减少过期药品的来源。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不断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参与的药品安全监督氛围。

3.推出有效的激励机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药企、药店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药品回收和定点销毁。在保障机制和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把药品回收点延伸至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直至覆盖大中型医院、大型社区、主要乡镇人口密集区,促进过期药品回收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