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类民间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性质案件建立通报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6-08-31 点击数量: 作者:陈才 来源:

2014年以来,德阳市相继爆发各类非法集资案和集资诈骗案等数十起,市内各类民间理财公司、民间投资公司大都牵涉其中,每个公司所涉金额巨大,大的案件数以亿计,小的案件也上千万。目前,此类案件绝大多数都进入了司法处理程序。但据一些受骗群众反映,这些案件进入司法处理程序后,相关的后续处理进程十分缓慢,对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公司相关嫌疑人的审理有什么进展、有什么阶段成果、下一步是什么程序等,均不得而知由于很多案情没有及时公开,没有官方的权威通报,在一些受骗群众的QQ群、微信群里,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谣言,一些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的受骗群众,隔三差五地自发组织起来,到相关部门进行“维权”,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和政府部门的工作秩序。为此,建议:

1.建立民间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类案件执行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一定范围内通报有关案件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

2.加强与群众的常态化沟通,针对案件办理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尽量安抚广大受害人,避免造成新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