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6-03-14 点击数量: 作者:俞斌 来源: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指出,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通过调研发现,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后,可以握指成拳,集中发力,充分发挥财政项目资金的整合效益;可以达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建一片成一片的效果;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资金整合机制;可以破解农建难题,完善建后管护措施。但整合机制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牵头单位多元化。部分区县是政府牵头整合,也有财政、发改牵头整合的情况;二是政府、部门整合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项目实施监管还需加强;四是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效果与上级部门验收标准、绩效考评存在差距。为此,建议:

    1.完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制度的顶层设计,根据中、省有关文件出台省级配套政策,完善现行考评办法,并要求区县出台具体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操作规程。

    2.从政府层面强化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把项目整合放在项目申报前,统一规范不同渠道的项目申报,对项目各环节实行统筹管理,解决部门均有相应管理办法而地方政府无法整合的问题。

    3.完善制度设计,建立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建立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验收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衔接。健全部门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部门因资金整合而放任不管。

    4.针对目前涉农项目县级、村级配套资金存在的不配套或虚假配套问题,建议适时取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县级配套和村级配套。

    5.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可复制、易推广的涉农资金整合模式进行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