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市建设断道施工行为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08-20 点击数量: 作者:旌阳区政协 来源:

随着德阳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旧城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的需要,城区断道施工将不可避免长期存在。但施工方往往在施现场两、三米处拉一根简单的隔离带子,不规范也不合理,前方和周围无其它任何施警示标志,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为此,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要引导施工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依法施工、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减少施工过程群众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

2.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排查施工警示标志是否合法、合情、合理,严肃处理不规范设置施工警示标志的施工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依法追究不合理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导致交通事故的施工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