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建设的建议
学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传染病的高发场所,良好的校园医务设施是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均对校园医务室做了明确规定。但是,我市目前校园医务室还存在着,药品临近失效或已失效、药品药械保管不符合规定、校医无执业资格、医务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进药渠道不规范等问题。随着全社会对校园安全的日益关注,中小学特别是乡镇学校医务室建设工作亟需得到高度重视和加强。为此,建议:
1.将中小学医务室建设纳入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人数达到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学校医务室、配齐专业医疗卫生人员、配齐仪器设备。
2.解决中小学校医配备问题。一是增设校医专项编制,由人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考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二是实行医院派驻校医制度,以现有的医师资源解决校医配备问题。三是聘请退休执业医师。
3.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可采取省市财政划拨一部分、县财政配套一部分、学校医务室适当赢利的方式,弥补经费缺口或不足,确保学校医务室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