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肉食补贴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清真肉食品市场价格逐年上涨,给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据统计,仅旌阳区就有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1500余人,除部分个体经营之外大多是产业工人或者下岗工人,工资普遍不高,还有部分低保户。蔬菜及清真肉食品市场价格的任何波动,都强烈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给予回族等十个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肉食补贴,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从1960年一直延续至今。四川省1995年颁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14条也明确规定对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给予肉食补贴。德阳市政府办(〔1991〕20号)转发了市民宗局《关于禁食猪肉民族牛羊肉价格补贴的问题的报告》。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德阳全市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一直没能享受这样的政策补贴。
为促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落实利民惠民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落实我市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合理的肉食补贴政策:
1.结合全市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参照兄弟省市和周边城市的补贴标准情况(附件),最少给予全市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每人每月15元的补贴。
2.将我市“清真肉食补贴”列入民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民宗局拨付给清真寺统筹分配。
附件
部分地区的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肉食补贴情况
一、省内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按照每人每年70元标准发放现金;绵阳江油市2013年财政拨付10万元给江油市委统战部,统战部拨付给江油清真寺管委会以“江油市回族春节低收入困难生活补助费”的名义按照每人一年80元标准发放;绵阳市以绵阳清真寺为主体正在登记造册,拟在绵阳市区范围解决清真肉食补贴事宜;绵阳安县的花荄、塔水两镇已完成该项工作;自贡市则由自贡市发改委自94年开始就以牛肉供应形势补贴,2008年后则直接发放每人每年一次性60元补助,2011年又将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今年再次提高到人平100元,自贡市荣县、富顺县则将清真牛羊肉补贴以现金方式直接发到少数民族手里;内江东兴区、乐山市、成都市都采取低于市场牛羊肉价格的方式给予补贴,成都市补贴资金由市发改委市场价格调控基金支出。
二、省外情况
湖北孝感市(孝感政办发〔2012〕11号)《关于少数民族清真肉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贴对象、发放标准以及相关发放要求。具体对在孝感有常住户籍的回族、维吾尔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群众按照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肉食补贴;吉林、黑龙江等省都已下发《关于解决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的意见》。其中吉林延吉市肉食补贴,发放补贴资金总额16.64万元。吉林四平县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两次向回族等少数民族发放肉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辽宁辽源2014年春节为辖区内穆斯林群众3200人,按照每人70元标准发放22.4万元;湖北武汉市继2009、2012、2013年之后于2014年第四次发放肉食补贴,每人每年200元,低保户每人400元;陕西全省为有清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人全年一次性180元,低保群众适当提高为300元;江西南昌增加“清真牛羊肉补贴”,从2014年开始,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