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12-02 点击数量: 作者:民建德阳市委 来源: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其生存发展关系就业等民生大计。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一方面,作为创新的生力军,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促进社会分工和行业细化以及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结构优化调整,这对于实现创新驱动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也是推动整个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基础。
    “新常态”时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税费负担较重的困难日益突出,尽管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费负担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方面的成效尚不明显。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对中小企业不利。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占税收比重超过60%。流转税不像所得税,由于对企业所得征税,能做到“挣的少交的也少”,而流转税则是对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征税,往往是“挣的少交的不少”,这就导致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利润少,交税却不少,进一步加剧了其税负。二是中小企业面临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据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此外,据《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近年来个别地方政府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某些地方部门强制企业向指定公司缴纳CA认证维护费、秘钥费,要求企业加入协会、凭缴纳会费收据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等违规收费或强制服务现象依然存在。为此,建议:

1.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步伐。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我国税制结构,特别是提高所得税等直接税在企业纳税总额中所占比重,改变中小企业“挣的少交的不少”的现状;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放宽对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限制,准予中小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

    2.合理设计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一是要继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并扩大优惠范围,在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基础上,增加以产业倾斜为导向的优惠政策;二是要加快完善科技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等文化创意产业,积极适当地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等减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