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大力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德阳市第八次党代会指出:今后五年,要按照率先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集中力量解决一些事关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残疾人的民生问题,体现了全市共享发展的程度,折射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影响着建成全面小康的步伐,关乎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下大力加以解决。
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残疾人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 11月27日至28日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省委东明书记在与部分残疾人代表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尽到职责,因为民生问题是多层次的,政府要在此基础上更多的关注特殊群体,包括低保户和五保户,鳏寡孤独,当然也包括广大的残疾人,因为这些人更需要政府特殊关心、关爱和关怀。市委蒲波书记在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指出,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充分保障残疾人权利、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残疾人实施了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居家灵活就业直接补贴、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居家托养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救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贫困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涉残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任务,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是一群特别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严重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当前,德阳正处于突出“一个中心任务”、实施“两个一号工程”、做到“三个率先”、建成“四个示范”、实现“五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时期。解决残疾人民生问题,让广大残疾朋友过上小康生活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我市现有28万残疾人,涉及全市四分之一的家庭。残疾人的民生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要充分认识解决残疾人民生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要求,突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增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同步小康,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殷实、更加幸福。
二、统筹兼顾,服务保障残疾人民生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规定: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等等。具体到我市来说,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残疾人民生工作:
(一)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在应保尽保政策基础上,对低保家庭中的重残人员、一户多残的残疾成员、老残一体人员给予重点保障,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靠家庭供养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要单独核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残疾人,要商请所在地政府纳入供养范围,并逐步改善供养条件。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残疾人要予以临时救助。要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确保其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急性困难时及时得到相应救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助后,再给予医疗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要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并对纳入低保范围的患者予以参保资助。对高风险精神病患者由其1名监护人或者2名协助监护人共同承担监护责任,并实施有奖监护,监护对象全年无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的,对监护人发放一定补助。
(二)落实好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要认真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4〕61号)精神,落实好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好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要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制度”衔接,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使补贴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确保与其他托底性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两项制度”保障范围。要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水、气、暖、生活用电、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四)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要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享受实物配租的低收入残疾人采取低租、零租金或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对住房困难的农村残疾人通过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予以保障。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对无力自筹资金建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给予特殊照顾。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五)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全日制托养中心,并将托养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积极开展重症残疾人托养,在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普遍开设残疾人日间照料和庇护工场,并充分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托养服务,积极向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购买托养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
三、综合施策,大力提升残疾人民生的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
市第八次党代会对未来五年德阳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坚定不移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倾力打造成都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为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这一主题。要实现这个宏伟蓝图,就必须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努力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为德阳实现全面创新和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要积极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残疾人民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继续把实施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任务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或联席会议应该至少每年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落实,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二)强化组织人才保障。要大力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巩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借鉴成都、内江、达州等地经验,将残疾人专职委员设置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好相应的福利和待遇。要加大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他们开展“量体裁衣”式残疾人个性化服务的能力和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体育彩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的,应严格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要依法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残保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投入格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各级政府应将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残疾人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全市残疾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县级残疾人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等综合服务网络。积极融入“互联网+”三级康复体系建设,市、县残疾人服务机构全部接入服务终端,力求实现省、市、县三级业务、资源、服务协同。在城镇化进程中要配套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方便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强残疾人就业、盲人医疗按摩等设施建设、设施配置。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