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4-05-28 点击数量: 作者:高波 来源: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法治文化基础设施是展示法治建设成果、开展学法讲法活动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要真正使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公民的自觉意识,就必须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为此,我们建议:学习成都等地先进经验(成都市已将新建大型法治文化设施或法治教育基地纳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将我市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 要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时刻把握住“民生”导向,让群众在这些项目中能感受到利民、惠民、暖民、亲民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