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药“百草枯”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8-15 点击数量: 作者:于鑫 来源:

“百草枯”又名对草快、克瑞踪,是一种廉价高效、对土壤没有伤害的除草剂,在农用除草产品中占据很大市场份额。然而,“百草枯”毒性极大,摄入3毫升就会导致人类死亡。通过德阳市医院急诊科了解到,20132月到6月底之间,我市“百草枯”中毒病例达10余例,仅有两三人因服用量极少而治愈出院,其余均不治身亡。究其原因,一是“百草枯”除草效果好且对土地危害小,使用面广;二是对“百草枯”缺乏正确认识,管理不当;三是销售者主观贬低毒性,误导购买者作出错误判断。

20124月中国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1745号《公告》,规定: 201471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等级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仅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71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通过以上信息可知,“百草枯”从201471的停止生产到201671的停止销售仍有很长时间。为此,我们建议:

1.对全市现有“百草枯”生产厂家进行清查,对违法生产的厂家进行取缔,对不合规定的厂家予以通报,定期严格整改,从源头上减少不合格“百草枯”。

2.对全市农药销售点进行清查并备案,要求销售点销售“百草枯”时,必须向购买者客观指出其剧毒性,增强购买者的防范意识。可统一制作“剧毒性农药”等警示标签,贴于“百草枯”商品之上,进一步提醒购买者。

3.通过县—乡镇—乡村—村民逐级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百草枯”毒性的危害认识,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合理存储,科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