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免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
关于设置免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规定我国五类残疾人(右下肢、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力的残疾人、手指末节残缺或者是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截止目前,我市残疾人取得驾驶证的人多达数十人,残疾人购车已有30多辆,残疾人取得驾驶证数量和购车数量仅次于成都。但是由于我市针对残疾人服务的公共设施不完善,特别是没有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导致许多残疾人停车难、出行难受限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更好地方便残疾人停车,从驾驶室出来,让残疾人群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展示德阳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建议:
1.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可在路边就近临时停车。在公共场所或专用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位,增添相应的无障碍设施,严禁其他社会车辆占用。
2.由公安交管部门和残联统一制作颁发“残疾人专用车辆”牌或识别标志,进行专项管理,残疾人可凭此牌(标识)在市内任何规划停车区域内免费停车。
3.“残疾人专用车辆”须由残疾人自己驾驶,否则不予享受专用车辆的有关优惠政策。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城区交通劝导员及停车管理员严格遵守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尊重和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