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政协创新推动“有事来协商”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7-10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中国西南网

四川经济日报讯(王勇 记者 钟正有) 绵竹市政协认真按照省政协安排部署,着力探索搭建该市融协商、监督、参政于一体的“有事来协商”特色协商平台,积极搭建多层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立足于“三个探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

探索建立完善“有事来协商”工作平台。一是搭建重大事项协商平台。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专题议政协商常委会议上,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通报工作,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民主协商,相关部门、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二是搭建重点工作协商平台,包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的重点协商常委会议,以及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的重要内容开展民主协商,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通报工作情况,相关部门、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三是搭建热点问题小微协商平台,包括专委会组织的对口协商和界别小组协商,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委员围绕委员反映的和群众关心的议题协商建言;在乡镇、村(社区)探索开展“院坝协商”,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协商,群众代表、乡贤、镇村干部、专家、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

探索制定协商工作标准规范。按照政协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协商制度程序。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协专题议政协商、常委会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界别小组协商制度,明确协商程序,确定参加人员范围等;探索协商民主向镇、村(社区)延伸的具体工作规则,研究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流程、协商结果运用等制度规范,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逐步形成多层次民主协商工作制度。

探索完善成果转化和评价机制。建立协商成果反馈机制。对专题议政协商、常委会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成果,通过建议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对专委会对口协商、界别小组协商成果,以政协办名义函送责任部门和乡镇,对“院坝协商”等“小微协商”成果,以议事记录形式反馈相关镇乡,建立协商过程中发现问题、建议与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提案转化机制。由政协办与市委办、政府办协商建立政协建议、社情民意信息采纳反馈机制,对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采纳及办理情况定期向政协反馈,并由政协办向相关建议委员反馈。对重大事项或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问题纳入民主监督内容,通过现场视察、提案交办等形式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对协商成果转化情况开展综合评价,纳入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