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责任“办”出质效 ——中江县政府召开2023年提案交办认领大会

发布时间: 2023-04-01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中江县政协

3月29日下午,中江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2023年市县政协立案的提案进行集中交办。会议交办了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和14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明确了第一法定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法定时间为8月31日。县政府组成单位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常务副县长刘仁政具体安排了工作,县长魏宇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强化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迅速将承办任务细化分解,把办理责任落实到,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办理工作办理期间各承办单位要定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梳理,跟踪办理进度加强协作配合。各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主动召集会办单位研究办理落实措施,群策群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各项承办工作。办理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承办单位可函请相关部门协助办理,并通过召开协调会、联合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合力注重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全过程沟通理念,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委员面对面沟通协调,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充分听取委员意见。要做到办前沟通、了解意图、明确方向,办中协商、求计问策、完善措施,办后回访、听取意见、改进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所提建议得到采纳,确保提案按时办复率、当面协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狠抓跟踪落实。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建立“台账”、对账办理、按期销号等方式切实履行好提案办理工作职责。“一把手”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办理情况,研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不能有效办理,要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并请分管县领导协调解决。对委员不满意的答复意见,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认真办理。县委目标办要对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将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