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限定条件“误伤”专升本考生
民进德阳市委广汉支部会员袁园反映,2021年2月5日,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涵〔2021〕37号)。《通知》规定,专升本考试报考条件为:“除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外,考生报考资格,还需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该调整方案将于2024年起全面实施。该限定条款出台的本意是为优化选拔专升本考试制度,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引导考生更加注重平时课业成绩,遴选出优秀的高职院校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但由于省内各地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生源质量有差距以及缺乏统一尺度,非常容易“误伤”广大有志于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限制他们的报考机会,有违人才选拔考试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易滋生造假和教育腐败等次生问题。
以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为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川招生录取分数最低都在450分以上,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在川招生录取的最高分都低于450分,在“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报考条件限制下,将导致很多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不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的成绩和生源质量都要明显好于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符合条件考生的现象。因此,该条款容易引发考生和家长的质疑甚至引发上访风险,不利于遴选优质高职院校学生。
为此,建议:践行“教育公平”理念,防患于未然,取消报考条件中“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的限定条件,让每个考生都有平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机会。同时,进一步优化选拔机制,增大考试区分度,适当加大统考公共科目和单考专业科目试题的难度,适度降低专升本录取率,让真正优秀的高职考生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