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7-05-26 点击数量: 作者:市工商联 来源: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近年来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制约下,我市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要在这样的新时期下实现我市民营经济的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必须依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骨干企业带动。推进兼并重组,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和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将是我市民营经济集约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20161010,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并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再次重申了推动企业开展兼并重组的重要性。当前正是我市推进企业间兼并重组的大好时机,也是行业整合的大好时机。一方面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也有利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有序转移,是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而且随着经济的波动,我市的民营企业也有了主动开展兼并重组的愿望,特别是在2016年,我市制造业逐渐回暖,部分企业面对大量订单需要尽快提高产能和规模,自行投资投入大、工期长、见效慢,租赁厂房设备又因为租赁对象债务问题,导致生产受到影响不得不放弃,此时,就急需政府介入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重新优化配置社会资源。

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对并购重组工作的领导。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政策导向。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设立兼并重组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市区范围内重点企业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做大做强、增强自主创新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实施的重大兼并重组案,对成功并购市内外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和扶持。

3.降低兼并重组成本。对兼并重组中土地、房屋办理变更、过户涉及规费由相关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有关咨询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可以通过集团谈判等方式由中介机构相应给予优惠,切实降低企业兼并重组成本。

4.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清理企业兼并重组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通过减、转、放、免等措施,减少和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快捷通道和优质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从简限时办理。

5.完善土地使用政策。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有偿收回企业因兼并重组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企业兼并重组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国土资源、住房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

6.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可以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在进行行业整合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装备落后的企业制定淘汰转行政策,把淘汰的产能转给装备先进的、规模比较大的、竞争能力比较强的企业,真正提高企业的集中度。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创新信贷方式,放宽贷款期限,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建立不同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基金的设立和项目选择,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机制和手段,把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兼并重组的一支重要力量,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