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6-04-12 点击数量: 作者:市政协文教卫体委 来源:

   近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发展情况。委员们深入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的寝室、学生食堂、阅文室和艺术墙等,详细了解了学校医务室、青少年宫、安保等建设和使用情况,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视察发现,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在生活用水条件、卫生工作和经费管理三个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水条件

    我市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水条件与《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饮用水方面,全市175 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基本能按照《规范》,多数能为寄宿学生提供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烧沸的饮用水。但个别学校因本地自来水水质原因,虽进行了处理,但水质仍不稳定,存在一定隐患,尤其是偏远山区学校。二是在其他生活用水方面,由于宿舍修建时间普遍较早,部分学校虽然维修或新建了学生宿舍,但相关配套设施没有跟上,学生热水洗漱、洗浴条件相对较差。目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有独立卫生间,能提供热水洗漱、洗浴的仅9所,有公共浴室的也仅有24所。建议:

    (一)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自来水水质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校,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造,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证学生饮水安全。

    (二)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学生宿舍,应进行改造升级,增添洗浴设备。对不能改造升级的宿舍,应修建公共浴室,确保寄宿生卫生条件达到《规范》标准。

    (三)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际情况核定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寄宿生生活用水等运行保障。

    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现状不容乐观,现实条件与《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我市绝大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没有建立卫生室。我市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共 175所,实际设立卫生室19个。部分学校配备有保健室,由专兼职保健老师负责学校日常卫生工作,不少学校日常卫生工作通过各班班主任在德育处的安排下进行。二是基本未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市175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每所学校配备一名的底线,应配备180名,实际仅配备7名,导致学校在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卫生日常检查方面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建议: 

    (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校共管”机制。基层卫生管理部门应通过统筹安排学校附近乡镇卫生院医卫人员采取到校指导、派驻医生等多种方式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

    (二)地方政府应将配备校医纳入议事日程,按照《标准》逐步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配备校医,力争5年内确保每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配备一名校医。

    (三)将学校在职卫生人员的岗位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保障培训经费,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学校卫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经费

    根据对中江县和旌阳区部分寄宿制学校运行成本的实地调查,基本维持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行,生均聘用管理人员支出100元,教师早晚课业辅导费230元、水电费180元、设施设备维修费等100元,合计每位住校生每年成本支出约需600余元,结合学校实际住校规模和住校管理人员聘用数量等因素,部分学校的生均寄宿生管理成本超过800元。从全市面上了解,生均寄宿生管理成本普遍在600-800元之间。目前仅有绵竹市、旌阳区在财政上给予了一定补助,全市总体没有形成长效的投入机制,不利于住校学生的管理。

   建议设立“住校生管理费”财政预算项目。地方政府应设立“住校生管理费”专项资金项目用于寄宿制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住校生每生每年600-8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相对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行问题。对规模较小且必须住校的学校,要适当增加“住校生管理费”,确保其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