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务实开展“居家养老”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05-19 点击数量: 作者:王明元 来源:

社区居家养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区广大老年朋友(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爱护。如何真正把对社区老年朋友的这种“关爱”变得更加现实、更加人性化,使得“双方”均能满意,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例如,城市部分街道整个“居家养老”由政府招标单位,具体工作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目前,居家养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主要是通过政府招标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未兑现承诺事项,承诺中的“一年组织老年朋友进行二次身体检查、帮助老年朋友做三、四次家庭服务等,变成了一次谈话或打扫了一次简单家庭卫生,并要求老年朋友签字,然后服务单位就算完成全年对老年朋友的“居家养老”任务。为此,建议:

1.有关部门实地调查研究,加强与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联系,严格要求服务单位及时按照承诺事项,认真履行职责。

    2.畅通社区反映渠道,以群众意见建议为基础,对服务单位开展动态化考评,共同做好居家养老。